一、火力最強的步兵戰車
俄羅斯的BMP-3步兵戰車從問世后的1993年起,阿布扎比國際武器裝備展覽一次未落,世界各國對它的評價不錯。戰斗全重18.7噸,乘員3人,載員7人。最大公路速度70千米/小時,最大行程600千米。該車的特點非常突出,它可以說是世界上唯一一種多種武器配置、具有超強火力的步兵戰斗車輛,可以說它的火力性能僅僅次于主戰坦克。
2A70型100毫米線膛炮可發射3UOF17及3OF32兩種殺傷爆破彈,炮彈的炮口初速為380米/秒,射程大約為4000米。BMP-3步兵戰車可攜載40發炮彈,其中22發置于自動裝彈機內隨時備用,使用自動裝彈機的持續射速為每分鐘8~10發。火炮使用的另一種彈藥為9K116-3激光制導導彈,該彈由9M117彈頭與3UBK-10-3發射藥筒組成,北約將其命名為AT-10“刺客”激光制導導彈(俄羅斯將其稱為“堡壘”炮射導彈)。9K116全重24.5千克,彈頭重17.6千克,炮口初速為370米/秒,飛離炮口后由彈尾 火箭加速,最大射程5500米。錐形裝藥彈頭可以穿透500毫米厚的垂直鋼裝甲板,改進彈頭后的9M117M可以穿透700毫米厚的鋼裝甲。9K116-3激光制導導彈的操作簡單方便,炮長發射后只需持續瞄準目標直至命中即可。最初生產的BMP-3步兵戰車使用9K116-3時必須采用人工裝彈,標準攜彈量為8枚。
與100毫米火炮并列安裝的2A72型30毫米機關炮采用新式30×165毫米炮彈,可發射殺傷爆破燃燒彈、穿甲燃燒彈和曳光殺傷爆破燃燒彈。炮口初速為970米/秒,對付地面裝甲目標的有效射程為1500~2000米,對付直升機之類的空中目標的有效射程為4000米,穿甲燃燒彈在1500米距離上可擊穿傾斜角為60度的25毫米厚的鋼板。2A72型30毫米機關炮與BMP-2步兵戰車配備的2A42型30毫米機關炮相比,由于零部件數目相對減少,由原來的578個零部件減為349個,所以維修便利,可靠性好。2A72型30毫米機關炮也具有雙彈鏈供彈機構,一般情況下備穿甲燃燒彈195發和殺傷爆破燃燒彈/曳光殺傷爆破燃燒彈(混裝)305發,共計500發。機關炮的射速為每分鐘330發,并列機槍的射速每分鐘為250發,其有效射程為1500米。
BMP-3步兵戰車的火控系統由1V539彈道計算機、車長和炮長瞄準鏡和位于炮座基部的1D16-2激光測距儀以及多種傳感器組成。炮長的1K13-2主瞄準鏡配有穩定裝置,與安裝在火炮右側的OU-5探照燈配合使用,其晝/夜觀察倍率分別達到8倍和5.5倍。在炮長主瞄準鏡的右側還有1具PPB-2晝用輔助瞄準鏡,其觀察倍率為2.6倍。車長配有1具可選擇1.2倍或4倍倍率的1P3-10瞄準鏡,還有1具TKN-3MB潛望觀察鏡,其晝/夜觀察倍率分別為5倍和3倍。據有關資料報導,BMP-3步兵戰車在3秒鐘內可捕獲1000米遠的目標,14秒內可捕獲2000米遠的目標,準確率達90%,在轉換第二個目標時,1000米以外用時4.9秒,2000米外用時19.6秒,車長和炮長均可進行射擊。
二、萬一輛的裝甲輸送車有何過人之處,與步兵戰車有何區別
”裝甲人員輸送車“的本質是主要用于輸送人員、具備一定防護能力、自衛能力的運輸車輛。其基本特征如下:1、自身武備較差:一般只裝備中、大口徑機槍(如12.7mm高平兩用機槍)2、車體防護薄弱:一般來說只能防御輕武器直接命中、中小口徑火炮的破片殺傷,對于反裝甲武器和重型火炮不具備防護能力。3、人員無法作戰:“裝甲人員輸送車”一般來說不會直接進入戰場,運輸步兵會在距離戰場一定距離之外下車,自行運動到戰線投入作戰。而且車內人員無法在車內進行對外射擊,不具備作戰能力。
“步兵戰車”的本質是搭載步兵的作戰車輛,它的特點與“裝甲人員輸送車”恰好相反,著重突出了作戰性能。1、自身武備較強:一般來說安裝中小口徑火炮之外,往往還配有反坦克導彈等反裝甲武器,即使遇到敵方坦克也有一拼之力。2、車體防護較強:除了自身裝甲之外,往往還配有反應裝甲,基本上可以免疫常見的步兵反裝甲武器,如火箭筒、無后座力炮等。但是能夠防住敵方坦克主炮射擊的步兵戰車還不多見。3、人員隨車作戰:步兵戰車可以直接進入戰場,并在投放隨車步兵之后,可以直接加入一線作戰。車內人員也可以通過車體上的射擊孔等裝置,在車內對外射擊。
三、中國春秋時代戰車是?
中國古代用于戰斗的馬車。一般為獨辀(轅)、兩輪、方形車輿(車箱),駕四匹馬或兩匹馬。車上有甲士三人,中間一人負責駕車稱為“御者”,左邊一人負責遠距離射擊稱為“射”或“多射”,右邊一人負責近距離的短兵格斗稱為“戎右”。 戰車的主要武器有兩類,格斗兵器和遠射兵器。
車戰的主要格斗兵器為戈,戈是一種長柄的勾狀兵器,有鋒利的雙面刃和前鋒,戰車所配備的戈一般長三米左右,由“戎右”使用在戰車交錯時用于勾擊或啄擊。到了春秋時期戈大量的為戟所取代。
車上的甲士一般配備有青銅劍用于防身,在戰車毀壞或敵人躍上戰車時作貼身戰斗。
戰車上的遠射兵器主要為弓或弩,這些遠射兵器由射手負責使用,主要在戰車較遠距離沖擊時,進行射擊。
戰車上的人員防護主要靠皮制的甲胄和盾,(也有少量的銅制防具)戰車的成員主要直立與車中戰斗,所以甲士兵用的皮甲都有較長的甲身,并且根據人員分工的不同有不同側重,如“戎右”需要揮動戈、戟等武器格斗所以他的“披膊”一般只到肩部,而“御者”則把“披膊”向下延伸到手手腕,并連有護手。戰車上一般使用大型盾,多數為皮制,并在盾加綴青銅部件用于加固。
其種類很多,有輕車、沖車和戊車等。戰車最早在夏王啟指揮的甘之戰中使用。以后戰爭規模越來越大,戰車成為戰爭的主力和衡量一個國家實力的標準,到春秋時出現了“千乘之國”、“萬乘之國”。到了漢代,隨著騎兵的興起,戰車逐漸退出了戰爭舞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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戰車
1980年陜西臨潼秦始皇陵西側出土了一前一后縱置的兩輛大型彩繪銅車。前面的一號車為雙輪、單轅結構,前駕四馬,車輿為橫長方形,寬126厘米,進深70厘米,前面與兩側有車欄,后面留門以備上下。車輿右側置一面盾牌,車輿前掛有一件銅弩和銅鏃。車上立一圓傘,傘下站立一名高91厘米的銅御官俑。其名叫立車,又叫戎車、高車,乘車時立于車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