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槍射擊動作要領是什么?
一、握槍要領
1、 單手或雙手握槍;
2、 握槍時手要均勻用力,槍柄卡在虎口內,放松食指;
3、 手腕及大臂要挺直,以大臂帶動小臂。
二、瞄準及瞄準區域
1、 晃動中眼睛、缺口、準星三點成一線;
2、 50米胸環靶靶瞄準十環圓圈的下沿。
三、擊發要領
1、 食指均勻正直扣壓扳機;
2、 有意預壓,無意擊發。
四、射擊時的呼吸
1、擊發前吸氣;
2、擊發時屏住呼吸;
3、擊發后呼氣。
手槍裝備組成
手槍主要由槍管、握把座、擊發機構、發射機構和套筒(或轉輪)等部分組成。射手握槍,對著目標伸直手臂,槍管軸線即可概略指向目標,在緊急情況下可實施快速射擊。彈頭命中人體后,可使其迅速喪失戰斗力。
口徑一般在5.45~11.43毫米,以9毫米和7.62毫米最為常見,多數手槍全槍重約1千克,全槍長約200毫米,彈匣容彈量6~20發。
以上內容參考:百度百科-手槍
射擊技巧2手槍的正確射擊方法和姿勢
一、握槍要領
1、 單手或雙手握槍;2、 握槍時手要均勻用力,槍柄卡在虎口內,放松食指;3、 手腕及大臂要挺直,以大臂帶動小臂。
二、瞄準及瞄準區域
1、 晃動中眼睛、缺口、準星三點成一線;2、 50米胸環靶靶瞄準十環圓圈的下沿。
三、擊發要領
1、 食指均勻正直扣壓扳機;2、 有意預壓,無意擊發。
四、射擊時的呼吸
1、擊發前吸氣;2、擊發時屏住呼吸;3、擊發后呼氣。
美國高中生稱要自殺警察到場后連開13槍將其射殺,警察開槍的依據是什么?
美國警察接到一高中生要自殺的報警,到場之后卻連開13槍射殺了高中生。涉事警察開槍的依據是表示自己當時的處境很可能被傷害,被阿爾開的車撞到。
這個案件發生在18年1月20日。17歲的男高中生阿爾伯斯在自己的社交平臺上發文說自己要自殺,被他的朋友們看到了。朋友出于擔心報警了,歐弗蘭帕克調度中心接到他們的報警,克萊頓·杰尼森(Clayton Jenison)和瑞恩·紐倫(Ryan Newlon)2名警察響應了報警電話,趕往阿爾伯斯的住處。
兩名警察到了阿爾家之后沒有聯系阿爾,也沒有敲門,就在阿爾加外面附件停留,甚至紐倫還回去巡邏車中拿自己的手機。之后開著自己家的面包車的阿爾回來了,車庫的門打開,阿爾駕駛著車慢慢的倒車進入車道。此時警察杰尼森站在車庫的右側,處于車子的右后方。
杰尼森向車輛喊了3次停車,車輛并沒有停下來,隨后杰尼森就向面包車開了兩槍。面包車聽了一下之后,突然倒車加速并轉彎倒向車庫,杰尼森再次向面包車連續開了11槍,之后面包車停下來了,向前滾出了車道,而駕駛車輛的阿爾也已經死亡了。
杰尼森在之后對自己同事和調查人員表示以為他要撞自己。而美國的法律規定如果警察在感覺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,是有權利開槍射擊對其生命造成威脅的人。但是之后有專家質疑杰尼森在出警中的一些不當操作。首先是沒有表明身份,之后是他的一些行為讓自己處于被撞的危險中,同時他開槍的位置是不可能會被車撞到的,但是在調查中的調查組明顯是偏向于杰尼森的。
所以不知道杰尼森的出警是否符合要求,但是他所謂的開槍是因為感覺阿爾要撞他似乎很難讓人相信。
警察開槍的最主要依據就在于這位男孩患有自閉癥,當時病情發作,在家大喊大叫,不得不報警求助,警察抵達現場之后面臨這個男孩趴下,但是病情發作的男孩選擇了逃跑,于是警察朝著這個男孩連開數槍,導致他身受重傷。
警察抵達現場后命令林登趴下,但是病情發作的林登選擇了逃跑,隨后,警察朝林登連開數槍導致他身受重傷。
林登母親說,她已提前告知警察林登“手無寸鐵”,只是在喊叫。林登母親質疑涉事警察的處理方式,不明白為何警察能對一個年僅13歲、手無寸鐵的自閉癥孩子開槍。
鹽湖城警方稱,涉事警察開槍是因為當時認為林登有武器。目前,當地警方已對這一事件展開調查。
美國警方公布了一段去年的視頻。一名15歲少年持槍搶劫商店,警察命令其放下武器。而在這名少年放下武器投降后,警察卻連開十余槍將其擊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