線列步兵在大多數時候,使用這三種陣型:線列(Line),方陣(Square)此寬伍與縱陣(Column)。
從17世紀中期開始,步兵廣泛采用了手持槍械,占主導地位的戰術是線式戰術,將步兵排成寬而淺的線列,然后齊射。一條線列,有二至四排士兵。
因為在近距離內,火槍的準確度能夠相對地提高巧伍,加上裝彈速度的緩慢,所以,只有密集陣型的射擊才能最大限度地造成敵軍的傷亡。線列以發揮最猛火力為目的排列。以松散(Skirmish)陣型排列的步兵,雖然能夠尋找掩護,而且相對地靈活,但是,在對抗騎兵時十分脆弱,也不能守住陣地,抗擊前進中的步兵縱陣。線列步兵向受到威脅撤退的散兵與騎兵提供了支持。
在遭到騎兵包圍時,線列步兵能夠迅速轉變為方陣。這種森或方陣中間是空的,不同于長矛兵與舊式火槍手的方陣。
即使是訓練有素的步兵,以線列陣型行進時,速度仍然會非常緩慢,而且,在行進時,陣型很容易裂開,特別是在通過灌木、森林時。因此,在固定時,步兵通常采用線列陣型,而在行進時,通常采用縱陣。在沖鋒、近戰時,也會采用縱陣。
